七天鑑賞期退換貨政策Refund and Returns Policy

本政策的有效期限為 7 天。如果自購買日後已超過 7 天,請恕我們無法為您提供退款或換貨服務。
為符合退貨資格,商品必須未經使用,而且狀態與剛收到時無異,也必須保持原包裝。

有幾種類型的商品不得退貨。容易變質/乳製品等低溫的商品基於「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」第二條第一項,乳製品類和冷凍冷藏食材類的商品因易於腐敗、保存期限較短或在解約時即將逾期,將排除7日解除權的適用。這意味著在一般情況下,這些商品不符合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規定的7日解除權。無法退貨。

一般商品退(換)貨說明

換貨 (如適用)
僅限於商品有瑕疵或損壞的情況下,我們才會更換商品。如果您需要更換相同品項,請傳送電子郵件到 [email protected] 並將您的商品寄至「台灣台中市403西區民生路147號」。

  1. 根據消費者保護法規定,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的猶豫期權益。請注意,猶豫期不等同於試用期,退回的商品必須回復至原始狀態並保持完整包裝,不得缺漏任何配件或損毀原廠外盒。
  2. 退換貨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,保留原標籤(標籤類商品請勿剪下標籤),並保持包裝完整。
  3. 以下情況無法接受退貨:
  • 商品收到超過7日以上,包含假日。
  • 退貨商品未附上原發票。
  • 如果您所購買的商品屬於客製化商品,在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下,無法享有七天猶豫期權益,且不得辦理退貨(除非商品瑕疵)。

請注意,網頁圖片可能因拍攝關係而與實際商品略有色差。圖片僅供參考,顏色以您實際收到的商品為準。如果對顏色有嚴格要求,建議不要下單。

以上是一般商品退換貨的說明事項,請您在退換貨前仔細閱讀並確保符合相關要求。如果您有其他問題,歡迎向賣家或客服部門詢問更多詳情。

退款說明

  1. 當收到您退回的商品且確認符合退貨條件後,客服人員將與您聯繫,協商退款方式。退款將於收到退回商品後的14天內完成。如果是部分退貨,且訂單總金額未滿免運費的金額,運費將由您負擔,退款金額將扣除相應的運費。
  2. 退款方式原則上根據您原先的付款方式進行退款:
  • 若您使用信用卡或LINE Pay進行付款,退款將以【退刷】的方式進行。
  • 若您使用信用卡分期(3期)進行付款,若全部退貨,退款將以【退刷】的方式進行;若部分退貨,退款將退至您的【銀行帳戶】。
  • 若您使用貨到付款或ATM轉帳進行付款,退款將退至您的【銀行帳戶】。

以上是退款的基本說明,請您在退款前仔細閱讀並確保理解相關須知。如果您有其他問題或需要進一步協助,建議您與客服人員聯繫,他們將提供更詳細的指引和解答您的疑問。